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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接受第四、五年返租政策的承诺书通知
浏览:9692次    时间:2013年8月14日
 
 

 

尊敬的1号馆业主:

您们好,截止到2013730日为止,95%的业主与浙商签订了返租承诺书,对您暂时还未签署《关于接受第四、五年返租政策的承诺书》事宜,作如下告知,希望您能理性思考,放眼未来,拿出合作共赢的态度,立足现实做出正确的选择。

浙商经过近三年的市场运营,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市场培育,目前已经初见成效。客流量从开业期间日均进店5000人次提升到现在的日均进店2万人次。整个浙商项目从开业期间客流量日均3万人次,提升到现在的日均12万人次。

虽然市场培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,但与成熟市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。市场规律告诉我们:一个新兴的商业圈,市场培育期一般需要5-7年的时间。真正的将浙商项目培育成功之时,也就是我们产权投资人收获的季节。沈阳五爱市场就是最好的案例,大家都清楚十年前的五爱市场8平米的商铺平均售价是7万元,但如今商铺的价值已超过50万元。正是因为五爱市场整体的市场火爆,给几乎所有商铺带来了极大的升值空间。同样道理,您在浙商拥有的产权是40年,现在3年时间市场运作就初见成效,就算再花5年去培育市场,将市场运作成熟,剩余30多年的所有权还是您自己的,商铺真正的升值,最终受益的还是您。

现在的1号馆内存在大量急需第四年解决的问题,比如一楼日杂区没有按品项成街,美食和休闲食品、茶叶混在一起,消费者购物比较不方便;二楼东半区调整后空置了很长一段时间,花费了半年的时间运营,去沈阳南塔等地招商,于去年的11月份才将鞋城招满,现在鞋城处在培育市场阶段,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将鞋城运作成熟;三楼的服装业态较不规范,男装、女装、休闲装、时尚女装没有细分类,经营不好的就出兑,3年时间流动的商户超过500余户;四楼开业期间是满铺,由于单独品项体量过大导致竞争中失败撤场,现在空铺占楼层的24%。市场规律决定一个新兴的市场是要经过几轮的优胜劣汰、不断完善才能逐渐成熟起来,公司从大局出发想通过第四年的科学规划调整,让1号馆在抚顺地区成为最有竞争力的商场。

当初的裕民市场、沈阳的五爱市场也是经过几轮的优化商户、品项调整的过程,才逐步趋于成熟。摆在我们面前最主要的问题是把1号馆的各层品项规划到位,让优势的品项继续做强做大,让劣势的品项做强,让消费者到商场能够享受一站式的服务,让每条街的经营品项清晰可见,想买的东西都能买到。而且,经过三年的市场运营是必须要经历一个艰难的“洗牌”过程,想想如果第四年再不统一作决策性的规划调整,面对抚顺新兴商业体万达商场、天朗国际、东方新天地的进驻我们还有机会吗?

其实商业地产都是有风险的,您三年前的投资风险取决于今天1号馆的运营成功与否。沈阳铁西的“沈阳国际纺织服装城”大家都知道投资50亿,60万平的商业地产,如今70%的商铺是空置的,别说投资回报率,就连当初的投资本金也很难收回,现租金1/平都无法实现招商。

道理很简单浙商第四、五年之所以要统一管理就是想让1号馆真正的通过规划调整,提升在抚顺商业界的竞争力,提升商户的营利能力,最终提升产权户商铺的价值,使浙商真正成为抚顺最大、最具竞争力的商业中心。相反第四、五年不实施统一管理,以1号馆目前的现状继续经营未来第四、五年的市场,前景可想而知。

真诚的希望所有的产权业主能够高瞻远瞩,在关键性的决定1号馆命运的第四、五年能够拿出姿态以大局为重,如果2000名业主能够与浙商一条心,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在第四、五年能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,那未来的1号馆将是充满希望和美好未来的。

浙商秉承“和融”“和谐”“共赢”“共进”的企业精神,立足打造抚顺地区最大规模、最具竞争力的商业中心,承载着1号馆日用百货生活馆,2号、3号馆大商新玛特,4号、5号馆红星美凯龙,6号馆颐高数码馆,CGV星星影院,浙商五星级酒店等众多商业合作伙伴兴旺发达的重要使命。

我们就是想把抚顺浙商国际商贸城做强做大,“造市容易兴市难”,能否更好地兴市,能否提升您商铺的价值,需要我们共同努力。

   

关于实施第四、五年返租的相关政策

一、同意返租并委托浙商国际商贸城统一经营管理的政策如下:

1、浙商决定对1号馆进行统一运营管理,年租金返还标准为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房款的8%,一年一返,同时免收该商铺的相关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费(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日每平1元,按建筑面积计算)。

2、租金返还时间:2014年租金返还时间为201411日至18日,2015年租金返还时间为201511日至18日,具体各楼层办理手续的时间另行通知。

3、租金返还需持本人身份证、房产证到浙商财务部办理。

二、不同意返租(但委托浙商国际商贸城统一经营管理)的政策如下:

1、不同意返租的业主在2013915日前到1号馆负一层运营部签署《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合同》,同时上缴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费用,如未按期签署合同或上缴费用,视同委托商场按“返租相关政策”统一管理。

2、自营或出租给第三方经营的商铺,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场经营品类划分进行审核,并服从商场统一管理、统一业态调整。经营过程中不再享受公司给予的免税及税务优惠政策。

3、商铺不允许出现闲置、停业的状态,闲置商铺公司将按统一标准收缴“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费”。对于影响商场正常经营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商铺,将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,将对该商铺进行调整。

4、不同意返租的业主自行承担2013121日起所有的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费,包括但不限于企划推广宣传、运营管理、保洁、垃圾清运、空调、采暖、电梯、物业维修等费用,2013年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费收取的标准是每日每平方米1元(建筑面积)。 

5、商场第四、五年业态规划调整将优先安排“已返租业主”的商铺,对未返租业主的商铺暂不考虑。

 

以下举例说明物业费标准:

序号

建筑面积()

套内面积(使用面积)

物业费用(元/年,按360/年)

1

15.6

8.4

5616

2

21.2

11.34

7632

3

31.3

16.8

11268

4

46.9

25.2

16884

5

77.3

41.49

27828

 

咨询电话:一楼:024-5272500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楼:024-52725006

     三楼:024-5272500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楼:024-52725002

抚顺浙商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815

 
 

关于浙商国际商贸城日用百货生活馆第四、五年继续接受委托管理的通告

       

 

经公司研究决定浙商国际商贸城日用百货生活馆第四、五年(即2013121日至20151130日)继续由我公司统一管理。对于前期已经签署承诺书的业主,我公司接受委托请尚未签署《关于接受第四、五年返租政策的承诺书》的业主务必在2013915日前到浙商日用百货生活馆地下办公区运营部办理相关手续。不同意返租的业主同样需要在以上时间内与我公司签订《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合同》,并按要求缴纳经营管理费及物业管理费,逾期未办理者视同委托商场按“返租相关政策”统一管理。以上告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咨询电话:024-52711005,陈女士。

 

特此通告

 

抚顺浙商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

2013815

 
 

关于接受第四、五年返租政策的承诺书

 

致抚顺浙商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:

为了提升本人(姓名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固定资产升值并获得稳定、长期的投资回报,同时也为了抚顺浙商国际商贸城1号馆科学、持续发展,在平等、自愿、有偿的前提下,本人承诺以下:

  第一、本人自愿要求将抚顺浙商国际商贸城1号馆              号商铺的第四、五年使用权继续委托抚顺浙商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统一运营、管理。

  第二、若浙商同意对浙商国际商贸城1号馆统一运营管理,本人将在第三年、第四年租赁期到向浙商收取第四年、第五年租金,年租金标准为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房款的8%,同时浙商免除该商铺第四、五年的相关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费。

第三、本承诺书未涉及内容,根据《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》内容执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承诺人(签字摁手印)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年  月  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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